【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準備】常見法律用語「得、應、須、或、且、聲
近期準備經紀人考試,初學者零基礎的法律小白,面對法律用語和文件時往往感到困惑,就像在讀一本難以理解的天書。
了解和熟悉這些常見的法律用語對於準備經紀人考試至關重要!!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準備過程中,這篇整理常見的法律用語,並以口語化的方式呈現,讓初學者更容易理解。

法律用詞單字解釋

用  字  舉 例

統一用字

 說  明

「或」的意思

 

從相關條件裡面,擇一即可的意思

「且」的意思

 

即相關條件裡面,全都需要的意思。

「得」的意思:

 

「得」讀作「ㄉㄜˊ」,即「可做、可不做」的意思。

「應」、「須」的意思

 

「一定、必須要做」的意思。

聲請

 

對法院用「聲請」

申請

 

對行政機關用「申請」

 

副詞

 

連接詞

給與

給與實物

給予、授予

給予名位、榮譽等抽象事物

紀錄

名詞用「紀錄」

記錄

動詞用「記錄」

雇員、雇主、雇工

名詞用「雇」

僱、僱用、聘僱

動詞用「僱」

應堪

 

可以

「按」年息

 

「依照」年息…

不得為反對之主張

 

不可以在法律上否認他

不得謂非

 

應認

未被

 

在還沒被

亦非不能

 

可以

亦殊

 

亦不相同

 

他、其

而定

 

來決定

而非

 

而不是

 

當然

似無不可

 

可以

似無可採

 

難以採信、不可採信

似屬無憑

 

難以採信

即非法所不許

 

符合法律規定

即非無疑

 

並非沒有疑義

即無可採

 

難以採信、不可採信

即屬無據

 

沒有依據

足按

 

足以佐證、足以證明

 

到、至

並非無疑

 

難以採信

依法即無不合

 

符合法律規定

供認不諱

 

坦白承認

 

拘束

 

限制

 

前揭

 

前述、上述

是以

 

所以、因此

 

依、且、經過比較

核無不合

 

經審認結果認為符合

核屬

 

是屬、分析結果

參酌

 

參考

參諸

 

依據

婚姻破綻

 

婚姻破裂

 

但、但是

惟此業據

 

但這些已經

惟於

 

但在

惟查

 

但、但是、但是依

 

不久

翌日

 

次日

 

 

他、他們、其

渠等

 

他們

無非以

 

就是用

無涉

 

沒有關係、沒有關聯

無訛

 

是正確的、沒有錯誤

 

但是

然非不可

 

並不是不能、也可以

 

還、仍

 

後來

嗣經

 

之後有、之後經過

 

已經

業據

 

已據、已有

 

超過

逾此範圍

 

超過這部分的

 

與否

 

是不是

 

因為

綦詳

 

詳盡、甚詳、非常明確

徵諸

 

依據、參考

稽之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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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